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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10〕12号
各系(部):
根据学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并报院领导同意,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于10-14周期间进行,相关安排如下:
(一)常规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全面检查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检查教师遵守教学纪律、课堂管理及教师上课点名制落实情况;教师停(调)课记录;学生作业批改情况;检查班级教学日志填写、学生出勤情况;检查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分析、装订归档情况。
2.教学管理。全面检查教学过程与管理档案归档是否规范有序,开课计划、教学大纲与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和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等。
3.实践教学。全面检查实验教学计划执行与实验指导教师准备实验(备课及有关实验条件的准备)情况、实验开出情况及实验报告填写与批阅情况;检查普通本专科非师专业实习及06级普通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情况。
4.教研室活动情况。全面检查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落实与活动开展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本科课程检查
学院即将启动本科合格课程建设工作,请各系(部)紧密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对各专业本科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师资队伍、教学方法和手段、考核方法、教学改革及研究等课程要素的相关课程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摸清本科层次课程的现状,建立健全课程建设档案,为本科合格课程建设工作奠定基础(具体情况填写在《各专业本科课程情况一览表》中)。
2.毕业论文工作
各教学单位依据《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2010〕3号)文件,全面检查本单位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检查指导教师指导及毕业论文文本格式规范情况。
二、检查工作的组织及要求
(一)各系(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制订自查方案(含公共课、互开课),全面组织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自查方案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系教学管理档案材料留存,另一份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二)各教研室作为组织教学检查工作的基础单位,负责组织教学运行、实践教学、教学档案检查,组织教师按要求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全面检查本教研室任课教师教学进度,填写《教研室教学进度检查记录表》。
(三)各系(部)教学检查小组负责召开教学座谈会,将学生座谈会总结和整改报告填写在《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中。教学检查结束时,按要求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系里留存,一份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教务处于11~14周组织教学测评,组织召开学生教学座谈会,在各系检查工作完成后对各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对各系(部)及教务处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上报院领导,同时向各系(部)通报。
(五)各系(部)自查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其它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
三、其它教学工作安排
(一)期中考核
鼓励各系各专业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采取多种考核形式,原则上可不安排闭卷考试,如确需进行闭卷考试,应依照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实施,需安排考试教室,由所在系与教务处教务科商定。
(二)下学期开课计划制定
请各系按照《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系统录入及编排安排》的通知要求,按时做好下学期的开课计划落实及教材征订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各专业本科课程情况一览表
2. 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
3. 教研室教学进度检查记录表
4. 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0届秋季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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