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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2007级音乐教育专业陶乐、吴燕彬2位同学《钢琴》旷课学时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2008级音乐教育专业张宸逍、范恺、韩文静、陈梦雪、赵楠楠、陈雪、齐晴、张冉8位同学《声乐》旷课学时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顾阳光、齐晴2位同学《钢琴》旷课学时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2008级音乐学专业吴国强同学《中国近现代史》、《教育学》、《大学英语》、《视唱练耳》、《歌曲分析与写作》、《和声学》、《欧洲音乐史》七门课程每门课程旷课学时累计超过相应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杨贵文同学《钢琴》旷课学时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根据《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取消以上13位同学相应课程期末考试资格。特此通报。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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