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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10〕2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根据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工作的通知》(教〔2009〕38号)精神,本学期期末考试学院继续实行院系两级巡考制度,实施期末考试全程巡查,现就院级巡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巡考时间
期末学生集中考试阶段,即2010年1月18日至22日。
二、巡视内容
(一)抽查各系巡考安排和实施情况。
(二)巡视主考教师、监考教师是否迟到、早退,是否严格履行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守则。
(三)巡视各系考试过程管理情况。包括监考人员安排、考场清场和布置、考场秩序;抽查学生是否持学生证参加考试等。
(四)考试纪律执行情况。对违纪和作弊学生,监考教师是否及时制止,正确处理,并将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证据,考场记录及时交考务办公室(第二教学楼一楼教师休息室);对违纪监考教师和被院系巡考发现作弊考场的监考教师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报学院处理。
三、巡考具体日程安排
具体安排见《院级巡考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
附件:院级巡考工作日程安排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报: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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