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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期末考试考务注意事项

编辑:  核稿:    时间:2010-01-13  点击: 次

1.乘车时间:

三孝口校区发车时间:7:25、9:20、13:30、15:20

锦绣校区发车时间:10:10、12:20、16:10、18:20

2.考务办公室(公共课收发试卷地点):

锦绣校区:锦绣2教一楼教师休息室

三孝口校区:教务科办公室

3.听力调频放音时间:

09级本科(大学英语1级、大学英语2级)1月18日8:30

08级本科(大学英语3级、大学英语4级)1月18日10:40

09级普高专升本(大学英语)1月18日14:30

三孝口校区由授课教师自带录音机放音。

艺术类本专科、各年级专科英语无听力考试。

听力考试学生自备耳机;调频台试音时间:1月16日、17日14:30-17:30。

4.考场记录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收取试卷,填写《考场记录表》,并将违纪考生《考场记录表》、试卷及违纪佐证材料报送考务办公室。无违纪考生的《考场记录》由主考教师报送学生所在系。

5.各系应通知学生考试时务必带上学生证;参加《大学英语》考试的应按照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上一条:关于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院级巡考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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