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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09〕24号
各系(部、中心),相关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老生将于9月2日(星期三)集中报到注册,9月3日正式上课。新生将于9月5日、6日报到。其中普高专升本、民族预科班新生9月7日至9日入学教育,9月10日(星期四)正式上课;其他新生9月7日开始军训(含入学教育),9月28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确保新学期有一个良好开端,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对新学期开学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基本条件
新学期锦绣校区第二教学楼正式启用,教学用房及其它教学资源整合力度较大,各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重点检查实验室(语音室)设备及机房、多媒体设备安装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后勤集团重点检查教室桌椅、黑板、讲台等教学设施及交通保障设施;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重点检查多媒体设备、机房、网络等运行与维护;教务处重点检查教材征订和入库。各系(部、中心)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教学设施能够满足新学期教学需要。在准备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本部门不能处理的,报学院统筹解决。
二、教学安排与落实
新学期首次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排课,各系(部、中心)在开课前要对本单位的教学安排落实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三教”(教师、教材、教室)是否落实到位,确保上好新学期第一堂课、第一天课、第一周课。教学秘书应认真核对课表,重点核对总课表中涉及本单位教师、教室、班级的上课时段、校区、教师、教室及容量等是否冲突;及时将核对无误的课表发到任课教师和班级。
按照学院教务管理现代化要求,本学期教学进度表需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打印。各系(部、中心)应在开课第四周将任课教师教学进度表、新开课或新修订教学大纲(含实践教学大纲)收齐,以电子和书面形式在本单位存档,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报到与注册工作
(一)老生报到与注册
1.报到安排
9月2日老生集中报到注册学院实行联合办公,参与联合办公单位为财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各系和教务处,联合办公时间为8:00~17:30,联合办公地点见附件。
9月3日至9月8日为后续报到时间,各单位办公地点在本部门办公室(锦绣校区缴费点9月3日、5-6日在图书馆二楼,7-8日在平房三会议室)。
2.程序和要求
(1)注册程序。成功委托建设银行代缴、代扣学费等费用的普高学生,凭学生证直接到所在系报到,领取缴费票据,办理注册手续;未成功委托银行代缴、代扣费用的普高学生凭学生证到到财务缴费点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凭缴费收据和学生证到所在系报到,办理注册手续;经批准缓缴学费未办理缴费注册手续的学生,凭学生证补缴本人所欠费用,凭缴费收据和学生证到所在系申请补办注册手续,确认学籍。
成人脱产学员凭学生证直接到所在系报到注册。未缴清学费的学生,到财务处缴清学费后凭缴费收据和学生证到所在系补办注册手续。
(2)注册要求。老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起止时间是9月2日至9月8日。对逾期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学生,各系应积极联系,查明原因;对无故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原则上应劝其主动申请休学或退学;对拒不服从劝说的学生,将按《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六款规定执行。
3.几点说明
(1)请各系(相关部门)根据承担实际工作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凡参加报到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中途不得脱岗。
(2)各系要指导并督促学生及时办理注册(补注册)手续,准确记录学生缴费收据编号,对在9月9日前未到校办理注册的学生,应与学生联系,全面了解情况,填报未注册学生名单。各系未注册学生名单于9月10日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各系在报到前应公布新学期老生班级课表,公布老生上学期学业考核成绩及专业课补考日程安排,通知各班级按要求领取教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9月2日交通车发车安排为:三孝口校区7:25、8:30、13:30发车,锦绣校区11:45、17:10、18:00发车;乘车地点和沿途停靠站不变。后续报到工作人员乘教学或行政交通车,不再专门安排交通用车。
(二)新生报到与注册
2009年我院共录取普通高等教育新生4826人,新生报到与注册工作将另外专文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作息时间表
2.老生报到场地安排
3.系报到注册情况表
教 务 处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报: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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