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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学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并报院领导同意,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于12-14周期间进行,相关安排如下:
(一)常规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全面检查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检查教师遵守教学纪律、课堂管理及教师上课点名制落实情况;教师停(调)课记录;学生作业批改情况;检查班级教学日志填写、学生出勤情况;检查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分析、装订归档情况。
2.教学管理。全面检查教学过程与管理档案归档是否规范有序,开课计划、教学大纲与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和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等。
3.实践教学。全面检查实验教学计划执行与实验指导教师准备实验(备课及有关实验条件的准备)情况、实验开出情况及实验报告填写与批阅情况;检查普通本专科非师专业实习及05级普通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情况。
4.教研室活动情况。全面检查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落实与活动开展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依据《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人人过关”活动的通知》(教〔2009〕10号)文件,全面检查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人人过关”实施方案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检查教师备课、上课及评委会过关考核执行情况及教研室“预过关”活动开展情况。
(三)检查工作的组织及要求
1.各系(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制订自查方案(含公共课、互开课),全面组织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自查方案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系教学管理档案材料留存,另一份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各教研室作为组织教学检查工作的基础单位,负责组织教学运行、实践教学、教学档案检查,组织教师按要求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实验教学规范基本要求检查表》,全面检查本教研室任课教师教学进度,填写《教研室教学进度检查记录表》和《教师自查情况统计表》。
3.各系(部)教学检查小组负责召开教学座谈会,将学生座谈会总结和整改报告填写在《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中。教学检查结束时,按要求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系里留存,一份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认真做好相关检查材料的归档工作,结合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人人过关”活动,认真总结教改成果,推动各课程的教研与教改活动。
4.教务处于11~14周组织教学测评,组织召开学生教学座谈会,在各系检查工作完成后对各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对各系(部)及教务处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上报院领导,同时向各系(部)通报。
5.各系(部)自查方案于5月8日前报送,其它材料于5月22日前报送。
二、其它教学工作安排
(一)毕业论文工作
各相关教学单位按照《关于切实做好2009届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2008]41号)要求,做好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毕业论文撰写及成绩初评工作须在4月30日前结束,5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及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工作。学院将在5月下旬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
(二)期中考核
期中考核鼓励各系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采取多种考核形式,如确需闭卷考试,应依照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实施。需安排考试教室,由所在系与教务处教务科商定。
(三)下学期开课计划制定
下学期开课计划的制定由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共同完成。2006级本科各专业开课计划由所在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2007级、2008级本、专科各专业公共课、专业必修课程由教务处依据各年级、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统一安排,系(部)负责审核任课教师授课资格,安排公共课、专业必修课任课教师;专业选修课程由各专业所在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2009级各专业开课计划另行安排。
教务处拟定于5月15日前统一安排各专业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并发放到各系(部);各系(部)须依据培养方案认真复查、审核,确认课程无误之后,将公共课、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汇总成完整的专业开课计划,经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印章后于5月2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请各系(部)与教务处积极配合,密切协作,保证下学期课程安排周密有序。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制(修)订2009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09届普通本科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