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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1期(总第54期)
校巡考领导组主办二〇一五年元月五日
关于张清林等8位同学考试违规的通报
张清林,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301421044。张清林同学在1月5日《大学英语》考试中夹带。
朱德平,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310411053。朱德平同学在1月5日《大学英语》考试中夹带。
查潇,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312431040。查潇同学在1月5日《大学英语》考试中使用通讯工具作弊,扰乱考场秩序。
徐俪珊,艺术传媒学院美术学专业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304410090。徐俪珊同学在1月5日《大学英语》考试中抄袭他人试卷。
张姗,艺术传媒学院美术学专业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304410024。张姗同学在1月5日《大学英语》考试中将试卷给他人抄袭。
汤文志,艺术传媒学院动画专业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304431006。汤文志同学在1月5日《大学英语》考试中夹带抄袭。
冯梅,艺术传媒学院动画专业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304431022。冯梅同学在1月5日《大学英语》考试中夹带抄袭。
高梦霞,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312431082。高梦霞同学在1月5日《大学英语》考试中夹带。
为严肃校纪,端正考风,学校将依据《合肥师范学院考试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对通报学生予以相应处理。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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