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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04级有15个普通专科专业和2个普通本科专业共1281名学生将在本学期进行教育实习。经与合肥市教育局协商,决定本次教育实习安排在10月23日至12月15日期间进行,其中专科实习时间从10月23日开始,至11月24日结束,普通本科实习时间从10月23日开始,12月15日结束。现将本次教育实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习内容及进程安排
(一)普通专科各专业实习安排
1.实习准备(10月8日至10月22日)
落实实习学校。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由合肥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各区教育局安排,教务处协调,确定具体实习学校。
分配实习任务。10月16日-10月24日,各系制定实习计划,合理分配实习任务(见附件2),划分院内、院外实习小组,安排院内实习指导教师,指定实习小组长,确定各实习学校学生名单(报软盘)、推荐实习带队教师(4—5人/系)。以上材料于10月20日前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实习动员。各系于10月23日召开实习动员大会,明确说明实习目的、内容和方法,强调实习纪律,对实习生加强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充分做好实习前的思想、心理和物质准备。
2.院内实习(10月23日至11月5日)
教学准备。第一,要做好新课程课标培训工作,聘请中小学优秀教师举办专题讲座,组织观摩教学,播放课堂实录。第二,指导实习生钻研教材和大纲,查阅课外资料,熟练地撰写教案。第三,组织实习生听课、评课、试讲、说课,对试讲不合格的学生一律不准进点实习。第四,组织微格教学,微格教学每人限时5—8分钟,微格教学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教学评议日程由各系自行安排。由于今年实习生人数多,微格教学安排难度较大,各系务必通知实习生在10月16日前做好微格教学的准备。
进点准备。11月4日上午召开新区带队教师与实习生见面会,开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11月6日各实习带队教师带领实习生进点报到,配合实习学校组织实习生学习相关规定,协助实习学校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好师生见面。
3.院外实习(11月6日至11月24日)
实习任务。实习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具体实习任务见《合肥师范学院普高学生教育实习暂行办法》。
实习组织。院外实习时课堂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同步进行,具体实习计划由各实习学校制定,各带队教师、实习生要认真执行。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应经常到实习学校随堂听课,了解实习情况,协同实习学校妥善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带队教师要准确记录实习日志,作为评选优秀实习生和计算工作量的重要依据。11月24日,带队教师应组织好实习生返校的各项交接工作,将实习成绩评价表带回并交给实习生所在系。
4.实习总结和评优(11月27日至12月1日)
实习生11月27日返校上课,采取边上课边总结的办法,全面总结实习总结工作、评选优秀实习生,具体日程由各系自行安排。实习总结工作于12月1日前全部结束,各系在12月1日前将实习总结报告交教务处教育质量科。
(二)普通本科各专业实习安排
数学与应用数学和美术学两个普本专业的教育实习内容及进程依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纲要》规定安排,实习时间为8周。其中院内准备时间为2周,从10月23日开始,至11月3日结束,院外实习为6周,从11月6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总结和评优工作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院内准备阶段包括:组织教育实习动员,聘请中学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给实习生做专题报告,熟悉教材,资料准备,实习生编写教案,进行说课、试讲,组织讨论等。
院外实习包括见习和实习,主要内容包括:观摩原任课教师教学、熟悉教育对象、修改教案和试讲、进行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以及教育调查等等。
二、实习要求
1.各系应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加强实习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做好实习协调工作,做好教学运行工作安排。
2.各系要切实做好实习生动员工作,加强教育与管理,严明纪律;实习生是双重角色,要求做到既要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又要尊重实习学校教师,爱护公物。
3.各系要切实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尤其是教学准备,要早准备、早安排,各项工作要落实到人;要认真、严格指导学生备课、撰写规范教案,组织好试讲和微格教学工作,确保实习生能站稳讲台、上好实习课。
4.实习生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以及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抽烟、不喝酒、不迟到、不早退,不得体罚学生。
5.教育实习原则上采取集中实习,由学院统一组织,不允许学生自主找单位实习,有特殊原因需要自主找单位实习的,必须出据接受单位相关证明,同时与学院签订分散实习协议书,否则按没有参加实习处理,不予毕业。
三、相关教学工作安排
1.补课。实习结束后,若有专业课没有完成教学计划学时数的,可以安排补课,补课时间由各系自行安排。具体补课时间报教务处,以便统一协调和安排教室。
2.期中考试和教学检查。参加本次实习的普高班不举行期中考试,学期教学检查正常进行,检查项目和程序不变,检查时间另行安排。
四、实习经费安排
实习经费按80元/实习生支付给实习学校(详见教字〔2002〕40号文),实习生交通费由各系视乘车线路拟定不同标准并发放。
附件:1.微格教学安排表
2.实习生分配表
教 务 处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一日
上一条:2007年省级教研项目资助经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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