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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为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质量管理,全面了解新学期教学运行状态和各项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听课评课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本学期听课评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学首日听课评课工作
根据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2月26日(星期一)正式开课,院领导、处级干部须深入课堂开展听课评课工作,并做好《教师听课评课记录簿》或《课堂教学情况记录簿》的相关记录。其中校领导的听课工作,由其所联系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协调。涉及锦绣、滨湖两校区均有学生的二级学院需统筹安排人员开展听评课。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请于2月26日下午5点前将处级干部听课记录情况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邮箱:222798940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姓名+首日听课”。
二、常态听课评课工作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听课评课工作的目标要求,统筹安排处级干部、教师、教学秘书、专职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的听课评课工作,加强检查,及时督促,提高听课评课工作的实效性。学院将对听课评课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通报。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在本学期结束前将领导干部的《教师听课评课记录簿》和《课堂教学情况记录簿》交至教务处行知楼406办公室。
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63838543.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师听课评课记录簿》
2.《课堂教学情况记录簿》
3.合肥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月26日(星期一)课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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