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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2020〕59号)和《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出学院资格审核,部分转入学院考核,课程成绩审核,现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3日至2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或者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客观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校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3828650(9:00-17:00)
教务处联系电话:0551-63804800(9:00-17:00)
附件:2023级普通本科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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