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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总结推广取得的经验成果,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体美劳动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申报。成果能反映近年来学校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且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推广性。
二、奖项设置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一等奖中遴选彰显学校特色、有理论创新、实践效果显著、可操作性强、推广前景好的教学成果授予特等奖。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成效。
(二)申报成果须具有原创性,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应用型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彰显学校办学特色;申报成果所解决的问题须具有针对性,能够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真实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创新点,实践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
(三)申报成果须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原则上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本次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四)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持人原则上还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
(五)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等)整合凝练,联合申报具有综合性、前瞻性、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高水平成果。
(六)已获历届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在原有基础上无重大突破,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凡符合教学成果申报条件的,由主持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单位应结合教学成果培育工作计划,统筹做好本次教学成果奖推荐。对本单位申报项目应逐一进行论证,排序择优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前,须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不少于1次的申报专项指导,保证推荐项目质量。
(三)各单位必须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进行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确保成果申报团队所有成员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四)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授奖名单。
(五)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公布。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合肥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
(二)《成果总结报告》(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单独成册。《成果总结报告》应当写成介绍性的成果总结,5000字左右。
(三)支撑佐证材料(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单独成册。提交佐证材料应包括教学成果项目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四)《合肥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填写,必须对推荐成果进行排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单位内部项目论证会议照片和会议纪要(含论证专家及参会人员签字)、每个项目不少于1次专家专项指导记录(时间、方式、地点、提出的主要问题及修改结果等)。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
以上申报材料请按照单位进行报送,于11月28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407室,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及支撑材料附件
2.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合肥师范学院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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