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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教〔2008〕1721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教育厅。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链接网址:http://www.ahcz.gov.cn/XxgkNewsHtml/200812/OA011090602200812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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