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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关于制(修)订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校教〔2022〕2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等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安徽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 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秉承学校“举行知旗 创师范牌 走应用路”的办学理念,积极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深度转型,坚持跨界、交叉、融合发展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学校“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发展目标,扎实推进“四新”建设,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促进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勇于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
强化有使命的学习,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与课程思政建设,形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通识课教学、专业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注重五育并举,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寓价值塑造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
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中心,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和自主发展需要。实施弹性学制,构建以“学”为中心的课程教学体系和面向产出的教学管理与评价体系。基于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结合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按照反向设计、正向施工原则,科学合理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和能够有效支撑目标达成的毕业要求,以毕业要求实现为目标精心设计课程体系和课程目标。
(三)坚持继承发展,特色育人
树立持续改进的质量观,在总结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及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对培养方案内容进行优化调整,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与提升。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聚焦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政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优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彰显师范办学特色,贯彻落实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一践行三学会”要求,创新“高校-政府-中小学”协同育人机制,构建高质量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三、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师范性、应用型”办学定位,确立“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发展目标,立足合肥、服务安徽、面向长三角,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目标,包括目标定位与目标内涵。培养目标要定位精准,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和落实各类国家标准及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提出的新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内容要明确清晰,通过充分调研后对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所能达到的职业状态和专业发展预期进行总体描述,精准定位、精心凝练,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使其可达成、可度量、可证实。
(二)毕业要求
分项描述毕业要求。充分体现国家对专业人才培养“产出”的质量要求,能有效支撑培养目标。遵循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要求,对本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应掌握的知识、能力、素质进行明确的、可衡量的具体描述。一般应包括国家通用标准,学校、学院和专业特色以及学生发展需求等方面内容,尤其要强化毕业要求中价值观要求。各专业要认真梳理所设置课程对学生培养的作用,明确支撑各毕业要求达成的具体课程(包括理论、实验、实践等各种课程)和项目,形成关联矩阵图。
四、课程体系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用“平台+模块”的课程结构体系。该体系由通识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教师教育平台(师范专业)、素质拓展教育平台构成。各平台内容及学分要求见附件1。
(一)通识教育平台
由通识必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两个课程模块组成。具体课程设置及要求见表1。
1.通识必修课程模块。该模块课程为全校性通识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体育、计算机、人工智能概论、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军事理论与训练等内容,共计39学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按教育部文件《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设置;大学英语课程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及学校《大学英语课程分类分级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设置,具体课程设置见表2;大学体育课程实行俱乐部制教学,按《合肥师范学院大学体育俱乐部制课程改革方案(试行)》执行;劳动教育依据《合肥师范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暂行办法》执行;大学计算机基础和人工智能概论课程按《大学计算机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执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课程依据相关文件执行,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军事理论与训练依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包括《军事理论》《军事技能》两部分。
2.通识选修课程模块。该模块课程为计算机类限选课程和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计算机类限选课程要求非师专业开设,电子信息类专业开设《高级语言程序设计》6学分,其他非师专业从《C语言程序设计》《Python语言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与应用》《网页制作与设计》等课程中修读2-3学分。公共选修课程分为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创新创业、艺术修养四个模块,共计8学分。艺术修养和创新创业模块课程要求选修各不少于2个学分。大学生安全教育等课程作为入学后的必修课程但不计学分,要求在第一学期采取线上形式完成。四个模块的系列课程设置由学校统一规划、统一开课,具体依据《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执行。
(二)专业教育平台
由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综合实践课程(非师范专业)四个课程模块组成,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师范专业的专业课程设置74-79学分;非师范专业的专业课程设置74-104学分,综合实践课程设置16-20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及要求见表3。
1、专业基础课程模块。该模块课程为专业所属及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基础性的课程群。原则上按照学科大类设置,大类内专业低年级基础课程相同,其作用是为学生专业发展打下宽厚的基础。高等数学、大学物理为理工科各专业的基础课程,具体课程设置及要求见表4、表5。
2、专业核心课程模块。该模块课程是课程体系中具有必要性、生成性和发展性的专业知识所组成的课程群。原则上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及相关专业认证要求的有关规定设置。产业学院和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应用型专业要充分发挥政产学研用金协同育人优势,结合专业办学实际,开设系列校企合作课程,培养学生专业核心能力和素质,保证专业培养规格。
3、专业拓展课程模块。专业拓展课程是培养学生专门技能、促进专业发展的课程群。按照行业准入标准、校地(校企、校际)合作要求,针对专门技术设置专业拓展课程;提倡开设应用性、创新性的校企合作课程,着力培养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精神。除师范类专业外,其他应用型专业要根据专业特色和产学研合作情况,开设不少于两个对接岗位需求的方向拓展课程模块。各专业要基于专业特点和需要,开设计算机应用和创新创业类课程各不少于1门。
4、综合实践课程模块。综合实践课程包括专业教育中的专业实训和专业见习、实习、研习、创新创业训练(模拟)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各专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安排课程论文(设计)和学年论文等。
(三)教师教育平台
由教师教育基础课程、拓展课程、实践课程三个模块组成。教师教育平台课程总学分要求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教师教育必修课程要求不少于10学分(学前教育专业不少于44学分,小学教育专业不少于24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及要求见表6。
1、教师教育基础课程模块。面向全体师范生必修,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陶行知教育思想与实践》等课程,共计12学分。
2、教师教育拓展课程模块。面向全体师范生选修,不少于3学分。
3、教师教育实践课程模块。该模块课程包含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师范生技能训练、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共计17学分。
要求教育见习不少于2周,教育实习不少于14周,教育研习不少于2周;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12周。师范生技能训练,除开展24学时的书法课程教学外,具体内容依据《合肥师范学院教师技能训练2.0方案》执行。
师范专业须完成“五四三二一一”训练计划,即每位师范生在大学期间完成50节优质课程观摩,40份教学设计撰写,30个育人案例学习,20本教育名著阅读,10节课堂教学,1节精彩微课录制。各二级学院可结合本科生导师制,自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素质拓展教育平台
素质拓展教育主要以“第二课堂”的形式开展,须完成学校“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要求,但不计入人才培养总学分。依据学校团委关于大学生“第二课堂”素质教育的相关文件执行。
五、学制和学分
(一)学制安排
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习年限为3-6年。
(二)学分要求
人文类专业总学分建议控制在150以内,师范类专业和理科类专业总学分建议控制在160以内,工科类专业总学分建议控制在170以内。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设置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20%,理工类、教育学类和艺术体育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30%,列入“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30%。师范类专业要求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小学教育专业不低于35%,学前教育专业不低于25%)。
(三)学分计算
学分以0.5学分为最小分值。理论课程、实验(训)课程(含课内实践部分)每16学时计1学分;体育专业技术课、艺术类专业技法课每24学时计1学分;学生自主学习部分、课外实践部分、大学体育课程每32学时计1学分;专业实训、专业研习等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按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周数确定学分,原则上每2周计1学分。
(四)毕业学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认证要求,考虑专业差异,各专业毕业须完成人才培养总学分和学校“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要求。另外,师范生要求完成“五四三二一一” 训练计划。
(五)学时安排
周学时不得超过28学时,每学期学分不得超过28学分,周学时及每学期学分安排应相对均衡。
(六)学期安排
学校实行每学年2学期制,原则上每学期课堂教学16周,考查考试2周。
(七)启用时间
本版人才培养方案从2023级各专业开始使用。
六、修订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学校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该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和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就业创业工作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成立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组,组长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担任。
(二)学校发布制(修)订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各专业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对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培养规格、课程体系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落实相关专业认证要求。以大类培养计划招生的专业按大类培养制定培养方案,其他专业按专业制定培养方案。各专业培养方案须完成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矩阵图、课程体系支撑毕业要求矩阵图,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3。各专业培养方案初稿于10月底前完成,并对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意见材料,专家论证意见表模板见附件4。
(三)各二级学院在充分论证和完善的基础上,11月15日前提交培养方案审议稿、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支撑的矩阵图和论证材料。学校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查,定稿后完成培养方案汇总、排版和印刷等后续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依据培养方案,同步制(修)订课程标准(实践教学大纲),相关指导意见另行通知。
上一条:合肥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下一条: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