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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计算机通识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校教〔2022〕2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高校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开展普及教育要求,结合学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强化过程考核,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深度融合,提高学生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问题的思路,特制定《大学计算机通识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任务
通过教学资源整合、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管理改革等方式不断完善大学计算机课程体系建设,采用“计算思维+人工智能”教学理念构建大学计算机通识教育课程教学模式,有效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教学理念更新
将人工智能理念引入大学生计算机课程教学,是建设新工科和新文科的重要举措。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理工科和人文社科类专业,开设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体现知识的基础性、整体性、综合性、广博性,使学生拓宽视野,提高综合素质,优化知识结构。
教学内容创新
大学计算机通识教育课程主要包括《大学计算机基础》和《人工智能概论》,重点培养学生的计算思维和人工智能应用意识,在通识教育方面让学生能理解、能运用、能管理人工智能。
教学模式改革
《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采用计算机能力测试+线上教学模式,测试未通过的学生采用线上教学资源自主学习,教师进行线上线下辅导。《人工智能概论》课程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针对文理科专业分别采用案例式教学和实践性教学。
二、课程与学分设置
《大学计算机基础》和《人工智能概论》课程统一在第1学期开设,其中《大学计算机基础》共设置0.5学分,《人工智能概论》共设置1.5学分。
三、教学内容设置
《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内容设置如下:
基础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文字处理软件,演示文稿制作软件。
提升内容: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新发展;数据处理分析软件;算法,程序设计基础。
《人工智能概论》课程内容设置如下:
人工智能概论:人工智能基本概念、发展历史;知识表示与知识图谱;模糊推理、搜索策略。
人工智能应用:智能家居、智能手机、智能机器人、AI+其他领域。
人工智能影响:人工智能伦理;未来人工智能。
四、教学管理方式
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在第1学期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基础能力测试考试,通过计算机基础能力测试的学生自动获得0.5学分,免修《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未通过测试的学生采用线上自主学习模式,教师进行线上线下辅导,参加《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考核。
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在第1学期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模式学习《人工智能概论》课程。
五、课程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方式
注重从知识的考核向能力的考核转变,促使学生在知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估等层次上达到更高层次的目标。以考核提升内容为主,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法,注重过程性考核,将课堂参与、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评价结果融入到考核中。
(二)成绩评定
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学生的课堂参与情况,包括课堂作业、回答问题、提出问题、实验操作、与同学和老师的交流情况;实验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验课安排一个或几个实验项目,根据单个实验及整个课程的综合性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对学生一个学期课程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测,采用平台在线考试。
(三)其他说明
《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在线考核不通过者须进行重修。
六、附则
本方案由教务处、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自2023级普通本科非计算机类专业开始实施,原《公共计算机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同时废止。
下一条:本科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