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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学院第三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教师全员课改计划”,创新课程体系和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整体优化课程教学过程,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编制课程标准
(一)课程标准的基本内涵。课程标准是规定课程的性质、目标和内容框架,提出课程实施建议和课程考核要求的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教材选编、课程考核与评价的基本依据,是加强课程内涵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二)课程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
1.系统规范原则。按照教育部学科(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业和课程提出的规范要求,着眼于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切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际,确立知识、能力与素质“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统筹选取与设计课程教学内容,选取与设计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评价形式,合理分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等。
2.适用应用原则。课程内容的知识深度、能力要求的范围、专业素养的结构,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专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需要。教学安排、教学设计与运用,表现出较明显的应用性、行业性。统筹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在保持理论体系相对完整、加强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特别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与训练,把知识应用环节渗透到课程教学的全过程。
3.能力发展原则。紧跟区域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组织和设计与之相匹配的课程单元,将原课程内容进行增册并取、归类整合,形成清晰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从理论教学环节到实践教学环节,都要强调学生的实际参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三)课程标准编制的基本依据
1.学科发展依据。根据学科、专业和课程的发展动态,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建立突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明确课程考核形式与评价办法。
2.行业需求依据。根据教育部学科(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业和课程规范要求,结合行业资格认定标准和职业能力发展的需求,以及本科后继续教育的要求,确定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总体目标要求的课程内容。
3.培养方案依据。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以及各门课程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和课程功能定位要求,编制出“校本化”的课程标准。
(四)课程标准编制的课程范围。凡新修订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列入的课程均须编制课程标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由教学部(或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单位,统一编制课程标准。专业教育课程,由主讲教师(或课程组)进行编制,其中互开课程,由开课系提出原则要求、授课系安排主讲教师(或课程组)进行编制。
(五)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课程标准基本内容包括课程概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实施建议等4个部分。
1.课程概述。主要阐述课程性质、基本理念和对课程讲授的设计思路。(1)课程性质主要叙述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与先导、后继课程的关系,以及课程类型等内容。(2)基本理念主要阐明课程教学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重点突出适用和应用,明确“教与学”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3)设计思路应将教学改革基本理念与课程框架设计、内容确定以及课程讲授方法有机结合起来,阐述课程总体设计原则、课程设置依据、课程内容结构、理论与实践比例、课时安排说明、学时分配、考核与评价方式等内容,充分体现课程标准的基本内涵。
2.课程目标。依据本门课程所代表的学科知识体系、社会实际需求和学生职业发展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科学合理提出本门课程所期望达到的目标(包括认知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应鼓励和支持学生最大限度地增加知识与才干,并以注重专业素质、专业能力的提高与发展为出发点。
课程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1)总体目标是对课程学习预期结果的综合概括,是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在本门课程的具体体现。(2)具体目标是从知识、能力与素质等方面进行具体说明,要面向全体学生,明确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并为优秀学生的学习留有一定的空间。
3.课程内容。课程内容包括课程教学内容、课程学习性主要任务和理论与实践教学时间分配3个部分。(1)课程教学内容分为基础性内容、提高性内容和扩展性内容,其中基础性内容是教师必须讲授的、学生应熟练掌握的属于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内容,体现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性内容是对基础性内容在质和量两方面起提高作用的内容,体现课程教学的较高要求;扩展性内容是在深度和广度两方面起扩充、发展和延伸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反映课程教学的扩展性要求。对基础性内容应予以明确,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对提高性内容和扩展性内容可由教师选讲、学生选学,既体现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也给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留出的一定空间。(对课内实践教学,可设置独立的教学单元,也可并入相关教学单元。对课内实验教学,实验教学学时超过8学时的,应编制课程实验大纲。)(2)课程学习性主要内容是指运用本门课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环节,通过课内实践(课内作业,或课内实验)的批阅以及课后实践(经典阅读,或课程设计,或课程技术研发与应用)的指导等,引导学生完成课程学习性主要任务。(3)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时间分配。明确各主题单元的理论与实践教学时间分配。
4.实施建议。主要阐述课程教学的教学建议、考核方式、教材选用、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实验(实践)设备配置等方面的建议。(1)教学建议。要体现“教学做合一”的教学理念,采用形式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例如案例式、项目式、启发式和讨论式等,以提高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参与程度。(2)考核方式建议。应体现多元评价的理念,建立过程评价、目标评价、能力获得评价的“三位一体”评价方式等,关注学生个性差异,鼓励学生创新实践。(3)教材选用建议。教材选用必须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原则要求优先选用省部级及以上的近三年出版的规划教材、精品教材等,按书目名称、编著者、出版社、出版日期(出版版次)的顺序叙述。(4)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加强课程教学辅助课件、实训规范、信息技术使用、实训基地、网络资源、仿真软件建设等。(5)实验(实训)设备配置建议。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课程学习性主要任务要求,提出对实验室(基地)功能和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
二、编制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课程实验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规格的教学文件,是组织实验教学、评价实验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
(一)基本思想。坚持知识、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树立以学生为本、以就业为导向,全面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以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为主线,构建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既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
(二)项目构成。实验项目分为基本型实验(演示实验、验证实验)、综合设计型实验(综合实验、设计实验)和研究创新型实验。基本型实验是加深对理论教学的理解、验证和巩固,以获得知识和方法;综合设计型实验是综合应用本课程知识或相关课程知识,强化技能运用,培养学生设计与动手能力;研究创新型实验是针对实际课题,独立选题、设计、观察、记录、数据处理、归纳分析,探索技术运用与研发,以获得初步的研究成果。
(三)项目设置要求。实验项目选择、实验方案设计,要有利于启迪学生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统筹设计课程实验教学项目,原则上每门实验课程均应设置综合设计型实验项目(不少于1项),其中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建议设置综合性实验项目,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建议设置设计性实验项目。鼓励教师设置研究创新型实验项目,以选做项目设置。
(四)大纲基本构成。课程实验教学大纲包括说明、本文和附录等3个部分。
1.大纲说明部分。主要阐述课程实验教学目标、任务和要求。(1)实验教学目标。实验教学旨在向学生传授实验技术理论、验证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技术运用与创新能力,养成理论联系实际、求真求实、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2)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任务是对相配套的课程标准在实验方面的具体化,重点说明与理论课程教学在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方面的关系,以及实验教学自身的功能何作用。(3)实验教学要求。为达到实验教学目标,实验指导教师对学生实验进行预习、操作和报告等指导。
2.大纲本文部分。主要阐述以下几个方面:(1)实验教学方法。应体现在实验方案设计,实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和操作,实验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实验原理和方法、技术规范的掌握程度,实验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实验报告撰写等。(2)实验教学项目。实验项目名称、类型、内容(实验项目所涵盖的知识点、技能点和素质点的不同要求,分了解理解、熟练掌握、灵活运用三个层次进行定性表述)和实验应达到要求等。(3)实验课后作业。
3.大纲附录部分。主要阐述以下几个方面:(1)实验教学条件。包括实验室名称、主要实验仪器、设备,以及对指导老师的要求等。(2)实验考核办法。实验课程考核形式(考试/考查)、考核办法和成绩合成原则等。(3)实验教材(指导书)。按书目名称、编著者、出版社、出版日期(出版版次)的顺序叙述。自编的注明教材(指导书)书目名称、编者和编印日期。
三、编制实习(实训)大纲
实践教学大纲集中反映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最新思想和内容,规定了实践教学的目的和任务及其基本实践技能的范围和内容,同时也是检查、考核实践教学的重要标准。
(一)基本思路。实践教学大纲应注重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传授与掌握及其基本技能的培养与培训,注重与其它有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内在联系,吸收本学科比较成熟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反映本学科的发展方向,以适用人才培养的教学需要。
(二)编制范围。实习(实训)类型包括认知实习、教育见习、生产见习、生产实习、野外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及特殊专业的野外写生、专业采风、艺术考察、艺术实践等。
(三)大纲基本构成。实习(实训)大纲包括说明、本文和附录等3个部分。
1.大纲说明部分。主要阐述实习(实训)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1)实习(实训)教学目标。明确所针对的专项能力(或岗位能力)、应形成的技术的培养要求,运用知识、技术解决基础教育(或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问题方面的层次要求,培养职业能力,掌握技术标准(规范)方面应达到的程度。(2)实习(实训)主要任务。按照认识、学会、运用等分层次写明实习的主要内容。“认识”:是指加深对某专业或课程所学理论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职业的感性认识;“学会”是指在实际或实训环境中,能完成教学的具体要求;“运用”是指能进行熟练操作,掌握某方面实践技能,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实习(实训)基本要求。指导要求一般包括讲解,示范,安全教育,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实习(实训)计划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对学生要求为纪律和安全要求;实习(实训)手册、实习(实训)报告、实习(实训)总结书写要求;实习(实训)鉴定要求;实习(实训)考核注意事项等。
2.大纲本文部分。主要阐述实习(实训)教学内容、组织实施以及教学安排。(1)实习(实训)教学内容。教学内容按单元设置,每个单元分为若干个课题(或项目,或活动方案),划分课题(或项目,或活动方案)应尽可能合理化以便于实施。其中设计性(或综合性)的应用课题(或项目,或活动方案)应单独列出。(2)实习(实训)组织实施。总体设计实习(实训)方案,明确教学指导和学生实习(实训)要点,实习(实训)方式(仅指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等),学生实习(实训)具体单位以及有关技术支持要求等。(3)实习(训)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实习(实训)的课题(或项目,或活动方案)的教学进程。
3.大纲附录部分。主要阐述以下几个方面:(1)实习(实训)教学条件。包括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要求和对指导教师要求。(2)实习(实训)考核办法。主要考核应知、应会、应用等,即考核学生对课题(或项目,或活动方案)的设计(操作)的综合应用能力,可根据实习报告、答辩、技能考核、实习鉴定、实习纪律等进行综合评定。(3)实习(实训)教材(指导书)。按书目名称、编著者、出版社、出版日期(出版版次)的顺序叙述。自编的注明教材(指导书)书目名称、编者和编印日期。
四、编制工作基本程序
(一)编写初稿。根据学生的就业意向(就业、继续深造),从“出口找入口”和从“出口找培养方向”出发,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就业方向,开展所需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等调查研究,结合就业和继续深造的要求,形成课程的专业需求分析与教学分析资料。在此基础上构建课程学习单元、主题学习单元的结构框架,编写课程标准与实践教学大纲初稿。
(二)专题研讨。邀请行业(企业)人员和有关专业教师对课程标准与实践教学大纲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形成课程标准与实践教学大纲送审稿。
(三)审定要求。通识教育课程由学院组织审定,专业教育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审定,确定后定为试行性的课程标准与实践教学大纲。
(四)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确定较为典型的试行性课程标准与实践教学大纲,配置教学资源,组织课程(实践)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课程标准与实践教学大纲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五)修订完善。根据实施后的反馈意见,再次组织对各门课程标准与实践教学大纲进行修订完善,提高课程标准与实践教学大纲的编制质量。
五、标准与大纲管理要求
(一)规范要求。文字表达准确精炼,简明扼要,层次结构清晰,逻辑关系严密,名词术语规范,文本内容符合“培育新型师资,培养应用人才”根本目标要求,文本格式符合规范格式要求。排版页面纸型A4、纵向,页面天头3cm、地脚2.5cm、订口2.8cm、切口2.6cm,行距固定值18磅,页码为页脚、居中。
(二)执行要求。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做部分调整时,任课教师应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给学院审批后方可生效。
(院教〔201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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