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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校教〔2020〕58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劳动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设劳动教育课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劳动教育的育人功能,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以课程教育为主要依托,以实践育人为基本途径,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教育活动,强化学生劳动观念,弘扬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强调全身心参与,手脑并用,亲历实际的劳动过程,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创新创造,结合学科和专业教育,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三、基本原则
(一)把握育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二)遵循教育规律。以体力劳动为主,注意手脑并用、安全适度,强化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提升育人实效性。
(三)体现时代特征。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针对劳动新形态,注重新兴技术支撑和社会服务新变化。深化产教融合,改进劳动教育方式。
(四)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学科优势和专业特点,充分挖掘行业企业等可利用资源,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开展符合年级和专业特点的劳动教育,避免“一刀切”。
四、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劳动教育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校劳动教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校劳动教育体系整体设计和对二级学院劳动教育教研室指导以及协调工作。
(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长兼任,副主任由学生处处长和分管实践教学的副处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劳动教育工作,及时研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劳动教育教研室。具体负责本单位劳动教育的组织安排,具体落实、教学管理及成绩和学分认定等工作。各二级学院劳动教育教研室也可聘请相应职能部门人员,协调二级学院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工作开展。
五、教学内容和学分要求
(一)教学目标
1、树立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
2、巩固良好日常生活劳动习惯,独立处理个人生活事务,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提供劳动自立自强能力;
3、强化服务性劳动,让学生自觉承担宿舍、教室、食堂、校园场所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和管理服务等,结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服务劳动,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爱国爱民情怀;
4、加强生产劳动,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和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
劳动教育分理论课和实践课两部分。理论课主要开展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主要以专题讲座和在线学习开展;实践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劳动教育、生产劳动教育和服务性劳动教育三个方面。
1、日常生活劳动教育要让学生立足个人生活事务处理,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强化自立自强意识,该部分内容与学生处、团委等开展的日常教育内容相融合;
2、生产劳动教育要让学生体验工农业生产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增强产品质量意识,体会平凡劳动中的伟大,该部分内容与实践教学,实习实训,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相融合;
3、服务性劳动教育要注重让学生体验服务他人的价值,引导学生利用所学知识技能,服务他人和社会,强化社会责任感,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
日常生活劳动教育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生产劳动以及开展服务性劳动要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文科类专业要大力推广服务性学习,将劳动教育与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田野调查等有机结合起来;理科专业要结合专业实验、生产实习、工程实训、毕业设计等,深入开展各类创新性劳动实践活动。
(三)学分要求。各专业学生在第2至3学期共完成1个学分的劳动教育课程,成绩为合格或优秀等次获得该门课程1个学分,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必须重修。成绩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并进入个人学籍档案。
六、教学任务实施
(一)学生处负责明确日常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将其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将学生劳动教育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二)教务处于将劳动实践作为必修课程纳入既定学期的教学任务,按时下达到相关学院和专业,并做好对二级学院劳动教育工作开展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将各学院劳动教育课程开设情况作为常规考核指标进行评价。
(三)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劳动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组织实施和落实。要成立二级学院劳动教育教研室,制定各专业劳动教育教学计划,选派指导教师,落实劳动教育教学内容和制定考核细则,具体如下:
1、确定劳动教育课程大纲和各专业劳动教育具体的实施方案,报教务处进行审核备案;
2、根据实际 “内外结合”,合理并按时落实劳动教育内容。主动联系后勤部门、图书馆、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协商校内劳动岗位。同时要积极结合专业特点,以校内外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劳动形式,创造条件给学生提供劳动实践机会。
3、建议将教室实验室保洁,寝室卫生打扫等纳入劳动教育内容。
4、劳动教育时间和方式上可采取“纵(安排固定学生在固定时间完成固定劳动教育任务,不停课)横(停课一周开展劳动教育)结合”,内(校内)外(校外)结合和学期假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5、负责对学生成绩的综合评定、成绩录入和总结工作。收集《合肥师范学院劳动课考核表》存档,指导学生填写《合肥师范学院劳动教育课总结》对劳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七、学生劳动课纪律要求
(一)认真学习劳动课教学内容。
(二)劳动课时间内,不得从事影响劳动课的其它事宜;不迟到,不早退。
(三)劳动课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需请假者,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学生考勤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四)学生要爱护所使用的劳动工具,不得损坏、丢失。
(五)服从指导教师及带队教师的安排,认真完成劳动课任务。
(六)劳动课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找出经验教训,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八、劳动课考核建议
(一)考核内容。劳动态度、出勤情况、劳动任务完成情况三个方面。劳动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二)凡是劳动课不及格或因故不能参加劳动课的,须在毕业年限内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重修。未参加劳动教育学生不能参加各种评优、评奖等活动。
(三)身体有残疾的学生,可由二级学院劳动教研室安排,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取得相应劳动课成绩。
九、相关说明
(一)注重“首尾”工作呼应。二级学院在开展劳动实践课程主动与校内外相关部门联系,落实劳动教育任务并做好安排,在劳动教育实践课程结束后应及时对学生参加劳动教育的切身感受和心得体会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和宣传典型,总结可示范可复制的劳动教育模式。
(二)灵活开拓教育路径。二级学院开展劳动教育可采取校内校外相结合、学期假期相结合、集中分散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立体化、网格化开展劳动教育。各二级学院可以在学期内设立劳动实践周,也可在学年内的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也可以安排劳动周集中落实。
(三)强化劳动教育实效。各二级学院对劳动教育任课教师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劳动文化、劳动精神和劳动价值纳入教师培训内容,以实现劳动教育与学科教学和教育教学管理的深度融合,明确劳动教育开展各单位主体责任,形成相互衔接、多级联动,确保劳动教育有序平稳进行,提高劳动教育实效。
(四)完善评馈机制。评价内容不局限于与专业有关的生产性劳动、创造性劳动,还应包括自我服务的生活劳动;评价方式不能简单以分数、等级认定,而应采取质性的、描述性的、发展性的评价。建立健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其评价结果作为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劳动教育开展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范围。
十、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劳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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