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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改革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加强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改革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改革和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有利于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各二级学院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以生为本,认真执行。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行学校领导负责、部门组织实施、各学院直接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落实的四级管理体制。校长是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副校长是直接主管责任人,承担领导、协调和监管责任。教务处在校长、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加强监督,规范管理,优化流程,统筹安排,开展全校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在学院领导班子领导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主体具体做好本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其中,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是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是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学生资格审查工作。各二级学院应遵照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加强学生日常学籍管理与成绩管理,严格学籍异动审批手续,如实、准确上报学籍注册、学年注册以及学历注册结果。
二、加强管理,规范程序
(一)切实加强学生日常学籍管理
各二级学院应从关爱学生的角度出发,加强学生过程管理,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予解决和帮助,对确需学籍异动者,要严格审批。
1、确保信息安全保密
学生的学籍学历数据涉及到学生个人隐私,各二级学院应确保信息不公开、不扩散,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更改或查询。同时,各二级学院要做好信息技术安全工作,加强电脑病毒防控,加强学籍管理数据的安全维护,确保数据安全运行。
2、严格异动审批程序
各二级学院应慎重对待学生的学籍异动申请,认真审查,必要时,由教务处复核后报送分管校长审批。所有学籍异动者均需填写相应的学籍异动申请表,按照表格中的流程申请办理。
学生转专业(学)须按照《合肥师范学院普高新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规范审批程序。根据省厅文件要求,通过普通“专升本”、“三二分段”、对口招生以及实施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予转学;“专升本”、“三二分段”、对口招生、单独招生等不同招生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专业。
3、及时报送变动信息
在校生出国留学、出国支教、入伍、休学、复学等各种学籍变动情况,必须及时报送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学生的异动信息能及时得到处理,学校相关数据统计准确,确保学生返校后能正常参加学习。各学院、相关部门在处理有关问题时,务必要求学生按照程序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
(二)切实加强学生成绩管理
学校积极适应教学改革,加强学生成绩管理,推进成绩管理制度化和网络化,确保学生学习质量的评价客观、公正。
1、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各学院应认真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学生成绩评定、登记、提交和修改等流程,做好成绩管理相关工作。成绩评定要按照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进行,做到每项成绩都有据可查。应杜绝教师未按时提交成绩、管理不善丢失学生成绩、弄虚作假私自涂改学生成绩等现象,确保成绩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严格履行成绩复核程序
学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授课单位提出复核成绩申请,由授课单位教学秘书组织阅卷教师查阅试卷。经复核发现成绩确实有误的,由阅卷教师本人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教师修改成绩申请表》,连同学生成绩单等相关材料送教务处审核确认。教师修改成绩申请表与学生成绩单一并存档。
毕业班学生成绩评定实行一次评定,原则上不予修改,各教学单位评定时应认真检查,准确评定。
三、严格审核,据实注册
普通高校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制度和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是教育部加强学生信息化管理基础性工作的三大举措。为确保注册信息准确无误,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审核新生学籍注册资格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各学院在认真复查学生照片、证件、档案、体检表、笔迹等信息基础上,及时报送学籍注册结果。同时,为确保学籍注册信息准确、真实、合法,数据核查实行学生本人、辅导员、二级学院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层级签字责任制。
(二)据实上报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数据
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内容包含学生学籍异动信息、奖惩信息等,是对在校生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学校和有关部门掌握学生基本信息的重要渠道。
根据《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秘学〔2009〕65号)文件要求,对于2009年以后入学的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信息变更,确属高考采集信息时出错的,由学生向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申请修正,经学校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
(三)准确汇总毕业生学历审核结果
各二级学院需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每届毕业生(含延长学习年限者,下同)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工作,确保学生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够即时注册,确保审核结果求准确无误。数据核查同样实行层级签字责任制。
四、加强监督,完善评价
学校定期开展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督查和抽查,检查结果纳入学院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各二级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院教〔201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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