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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指导意见》和合肥师范学院《关于应对疫情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在线教学的通知》(校政秘〔2020〕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网络教学行为,强化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完善网络教学质量监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网络课程建设与管理,规范网络教学有序开展
(一)规范网络教学平台选用
所有网络课程须在学校推荐的优质在线教学平台上开展,各课程主讲教师根据课程性质与要求选定合适的在线教学平台,并由二级学院审核,向学校报备。学校鼓励教师使用教育部推荐的22个平台上优质课程资源开展教学。为方便教学组织与管理,目前学校重点推荐使用的教学平台为超星尔雅(学习通)、学堂在线(雨课堂)、清华在线(优慕课)等三个在线教学平台。针对其他教育部推荐的免费开放在线平台,若平台已具备进行教学组织实施、学生在线学习、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教学直播等功能,教师可根据教学需要直接进行选用,课程结束后留存教学过程性数据;若平台不具备上述教学组织与管理功能,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可选用该平台的网络课程资源,但课程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原则上须在学校重点推荐的平台上建班实施。微信群、QQ群、视频电话等网络媒体仅可作为师生之间的社交媒体,不能作为网络课程教学组织和管理的有效平台。
(二)强化网络教学资源审核
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网络教学资源的审核与管理,二级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课程主讲教师在平台自建课程的教学资源进行审核,确保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建设,上传必需的课程资源,同时保障教师上传的PPT、课程视频、参考资料、练习思考题和其他相关文献资料与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教学目标相匹配,保证教学质量。基于平台已有慕课资源的课程,二级学院应对相关补充教学资源进行审核。另外,二级学院还要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审核工作的主体责任,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站位,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网络教学全过程。
(三)加强网络教学过程管理
自2月17日开始,2020年春季学期已备案线上教学的课程应规范实施在线教学活动。一是规范教学时间。开展语音和视频直播教学的课程,教师需严格执行课表既定上课时间安排,以防与其他直播课程冲突,确保学生全员参与;其他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教师应在课表安排时间实施教学互动与答疑。二是规范教学设计与内容。教师要根据课程性质与教学需要,在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并达成课程教学目标的前提下,灵活调整课程教学方式,制定适合线上授课的教学设计方案,并在第一次开课时告知学生,让学生合理安排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三是规范教学实施过程管理。课程主讲教师要做好课堂考勤、互动讨论、辅导答疑和在线考核等过程性教学的要求与考核评价设计,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学习参与度。四是规范教学档案和学习档案的归档。网络平台已建设的课程要尽可能保存整个教学的在线组织、实施、管理等过程性材料,为学生课程考核评价提供依据,为教学评价提供支撑。
(四)严格网络自主学习督导
对于基于超星尔雅网络平台实施全托管的通识选修课程,二级学院和学校平台管理员要不定期督查学生学习情况,通过定期提示引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对于基于网络平台实施线上混合式教学的课程,院校督导组和课程主讲教师要动态督查学生对ppt、视频和课后习题的完成情况,通过不定期提醒、动态公布过程考核评价结果等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式学习。对于实施直播教学的课程,教师要做好现场签到、辅导答疑和课后作业完成等的监督和管理。
(五)完善网络教学考核评价
课程主讲教师要加强对课程考核的探索,考核总评成绩可适当增加过程性考核比例,考试课程原则上仍需进行期末考试,考核模式较往年有变动的课程须报二级学院审核备案。
考核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方法,主讲教师要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方式。针对过程性考核评价,主讲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线上学习行为和表现的分析与总结,包括出勤、作业、互动等情况,综合评价学生的思想状态、能力素质等。线上考核应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合理设置综合性考核题目,全面反映学生知识理解及运用能力,真实反馈该阶段的学习效果。教师要通过考试情况分析和学生在线学习情况分析,不断改进教学方式和考核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加大网络教学督查与引导,提高网络课程教学质量
建立教师-二级学院-学校三级教学督查联动机制,强化教学督导,及时掌握线上教学开展情况,确保学生学习“不断线”、教师教学“守时间”、教学质量“有保障”。
(一)开课准备督查
网络课程开课前,二级学院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查看课程的教学资源建设情况,研判课程是否具备开课要求,对不符合开课要求的课程及时反馈并限期整改,确保所有课程能保质保量按时开课,对不能开设的课程及时备案并报教务处。
(二)按时开课督查
网络课程开课第1周,院校督导组根据课表安排及《2020年春季学期开设线上课程汇总表》抽查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情况,确保备案课程按要求规范实施教学,对未按要求开课的课程给予通报。
(三)教学过程督查
网络课程开课2周后,院校督导组将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查看课程资源、教学组织、学生在线学习、作业布置和批改、辅导答疑、教学直播和教师在线时长等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相关教师。
(四)自主学习督查
教师充分利用教学平台,时时跟踪学生学习状况,预判学生学习趋势,督促学生自主学习,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在线学习和考核的学生不予通过课程考核。
(五)考核与持续改进
网络课程结课后,各课程需按照考核模式备案表规定模式实施考核。主讲教师结合学生线上学习行为与表现综合分析课程学习效果,形成分析报告。相关网络教学平台形成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分析报告,并反馈至相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组织教师根据学生自主学习和教学组织与实施相关数据,结合课程教学效果开展教学分析与研讨,不断优化网络教学策略,改进教学与评价方式。
合肥师范学院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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