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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及时组织线上开学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3号),结合学校《关于应对疫情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在线教学的通知》(校政秘〔2020〕7号)和《合肥师范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课程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方案》(校教〔2020〕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的
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强线上各教育教学环节的规范管理,强化教师-二级学院-学校三级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及时掌握线上教学动态,充分发挥在线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切实保障优质在线教学质量。
二、工作思路
为有效达成线上教学质量的监控与督导目标,学校按照“组织领导、全员参与、典型示范、分类管理、分级督导”的思路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实行全校师生开展在线培训、优秀在线教师开展教学经验交流与研讨、不同类课程实施分类管理、教学质量监测实行教师-二级学院-学校三级教学督导制度。
三、工作重点内容
(一)成立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专项工作组。在实施教师-二级学院-学校三级教学质量督导的基础上成立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专项工作组(简称专项工作组),组长由学校副院长姚本先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胡昂、副处长董萍担任,组员由各二级学院的院长(或副院长)和1名在线教学能手担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的2名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在线课程的教学全过程监控与督导工作,并完成本单位在线教学相关信息的收集、反馈与上报等。
(二)审核课程建设与教学资源。专项工作组各二级学院成员负责本单位课程建设与教学资源的内容和形式审查,研判课程是否具备开课要求,确保所有课程能保质保量按时开课。
(三)每日提交教师在线课程教学情况。专项工作组各二级学院成员每天下午5:00前上报(自行选定的)前一天3名教师的在线课程教学情况及相关在线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核查。校督查组对数据进行汇总与分析。
(四)每周排查不在线或低活跃度学生。专项工作组各二级学院成员第2周前完成本单位承担的所有课程中一直不在线学习学生的排查工作,并将学生具体信息及时上报二级学院和教务处。第3周开始每周对本单位各门课程中活跃度低的学生进行重点排查,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有针对性开展教学督导与帮扶。
(五)不定期抽查教师在线课程教学情况。专项工作组各二级学院成员根据本单位在线课程教学安排,不定期的对教师在线教学进行抽查,每周至少抽查不少于10门课程的教学情况,并做好记录。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重大问题要上报给二级学院和学校。
(六)上报在线课程教学典型案例。专项工作组各二级学院成员每周对本单位在线教学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优秀在线教学案例在本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并择优推荐给学校进行宣传报道。
(七)每周发布在线教学分析报告。校督导组收集全校在线课程教学数据并进行梳理,形成每日分析报告,并在每周六发布分析报告及一周在线课程教学活跃度top 10的教师和二级学院的具体数据情况。
(八)及时反馈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校教学质量管理科每日收集学生教学信息员在线教学反馈信息,对相关教学信息进行跟踪调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及时反馈。
(九)收集上报相关数据。根据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需要,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收集与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在3月4日下午5:00点前将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上报给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人:夏娟),并通知到工作组成员本人。
(二)请各二级学院针对一直不在线学习和在线活跃度低的学生,要加强调查跟踪与指导帮扶,对确有困难不能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要做好应对方案并加强一对一的学业辅导,确保在线学习一个学生不落。对于不能解决的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
(三)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在线教学工作的指导,对在线教学中可能遇见的突发问题做好工作预案,保障在线课程教学高质量开展。
特此通知。
合肥师范学院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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