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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供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材料的通知

    编辑:马强强  核稿:    时间:2017-06-19  点击: 次

    各相关部门:

    撰写和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国家和社会对高等院校进行质量监控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工作,是学校向社会展示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的重要途径。为做好学校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按时提交至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现将2016-2017学年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材料提供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结合学校本学年本科教学相关工作,请相关部门对照《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任务一览表》(见附件),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提供数据、凝练工作、总结成果。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材料和数据的收集工作,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对相关数据和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亲自把关。

    (二)体现成果,突出特色。相关部门在凝练工作及成果时,要体现具体工作思路,呈现重要成果,突出特色发展,强调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三)注重延续,强调变化。《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具有很强的连续性和发展性,对于专业、师资、学生、招生、就业、财务、资产等基础数据要突出与2015-2016学年数据的对比。

    (四)回应问题,改进工作。相关部门需对学校《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质评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中指出的师资、经费、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等问题进行回应,积极查找本学年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注意事项

    (一)统计时间。财务数据按照自然年进行计算,截止到   2016年   12月   31日   ;教学、学生数据按照学年计算,为2016-2017学年,即   2016年   8月   31日   至   2017年   9月   1日   。相关数据要与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的数据一致。

    (二)材料提交。请相关部门将撰写的材料盖部门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   2017年   7月   7日前   报送质评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gb@hfnu.edu.cn邮箱,联系人马强强,地址行知楼202。

    特此通知。

    附件: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任务一览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17年6月19日

    • 附件【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任务一览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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