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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规范“三期”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校教〔2013〕5号)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研究生〔2017〕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近期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实验实训中心、督导团等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检查内容
(一)本科教学
1、试卷。重点检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批阅规范情况、平时成绩支撑材料收集归档情况、试卷分析的撰写情况等。
2、教研室工作。重点检查本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
3、实验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实验常规教学材料准备、实验教学运行、新开实验试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论证、开放实验室的计划安排等情况。
4、听课评课情况。检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师听课评课记录簿,重点检查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教师、辅导员、教学秘书的听课记录簿。
5、暑期院(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验收反馈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校领导现场督查反馈问题的落实情况
(二)研究生教学
1、检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批阅规范和成绩合成情况,以及作业、课程论文、考勤等平时成绩支撑材料。
2、检查2016级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材料,督促落实本学期全程顶岗实习工作。
3、检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
三、检查时间
9月19日至2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一)各院(部)根据《关于规范“三期”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本文件的要求先行自查,在检查组检查时提供《合肥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表》。
(二)各院(部)需提供《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附件2),检查组将根据统计表随机抽取部分课程进行检查。
(三)各院(部)需收齐听课评课记录簿,检查组将随机抽取部分教师的听课评课记录簿进行检查。
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安排表》
2、《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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