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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编辑:马强强  核稿:    时间:2017-12-18  点击: 次

    质评〔2017〕19号

    各院(部)、相关部门:

    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常规工作,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教师评学管理办法和学生评教管理办法》(院教〔2011〕54号),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教工作

    (一)评教主体

    全校各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在校学生。

    (二)评教对象

    评教对象为本学期担任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三)评教时间

    评教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开始至2018年1月7日(第十六至第十八教学周)结束。

    (四)评价方式

    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对所学课程的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教师评学工作

    (一)评学主体

    本学期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评学对象

    授课教师本学期所教的本科教学班。

    (三)评学时间

    评学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开始至2018年1月21日(第十八至第二十教学周)结束。

    (四)评价方式

    教师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对所教班级的学生学习状态进行评价,具体操作流程和评价指标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的管理,一是督促学生认真、按时完成评价工作,杜绝乱评、代评等不良现象;二是引导学生按照教学质量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适当控制评教分数普遍较高的不合理现象,提高学生评教成绩的区分度;三是督促任课教师要根据评价指标,按要求对学生的学习状态进行客观评价。

    特此通知。

    附件:1、学生评教流程图和评价指标

         2、教师评学流程图和评价指标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17年12月15日  

    • 附件【附件2:教师评学流程图和评价指标.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学生评教流程图和评价指标.doc】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召开教学质量管理小组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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