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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10〕43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及教学管理,保证教学基本规范和教学基本质量,创建优良的教风、学风,现就开展“教学规范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规范促教风,以考风促学风
二、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至本学期结束
三、活动内容
(一)落实教学基本规范要求
1.宣传学习,提高认识。各单位组织开展《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合肥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试行)》、《合肥师范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与评价办法(试行)》、《合肥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学习活动,深入讨论“基本教学规范”和“基本教学质量”的内涵及要求。
2.严格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已有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学院和系(部)值班安排,坚持并加强学院和系(部)两个层面的日常教学秩序巡查;对师生迟到、早退等现象及时处理、通报。
3.完善相关制度和行为规范。印发《教学系部教学工作年度评估办法》,从今年其开始实施;制定《合肥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红黄牌警示制度》、《合肥师范学院调停课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师范学院多媒体教学管理办法》和“教师课堂教学‘十项基本规范’”,开展红牌牌警示活动,倡导教师课堂教学“十项基本规范”。
(二)严格考试环节管理
1.加强教育。各系(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考试各项管理制度与要求,提高教师考试工作责任心;开展多形式学生“诚信应考、杜绝作弊”宣传教育活动,严肃考风考纪。
2.严格执行考试环节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根据考试环节质量标准要求,开展期末考试教师命题、试卷批改、成绩登录和教研室、系主任试卷审查等主要环节专项检查。提高命题规范程度与试卷质量,把好试卷命题、审批、批改关。
3.严肃考风考纪,强化监考、巡考环节管理。成立院领导牵头负责的院级巡考组和各系(部)领导牵头的系级巡考组;考试期间,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主要精力要投入到考试管理工作之中;严肃处理巡考人员、监考人员违纪、不作为行为以及学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严肃性。
四、活动要求
1.各系(部)主任是本单位“教学规范月”活动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教学规范月”活动要求,精心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教学规范月”活动。要认真做好“四个一”工作,即组织教师开展一次基本教学规范方面文件的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开展一次多形式的学生“诚信应考、杜绝作弊”专题教育活动、排好一份期末考试巡考值班表、进行一次系(部)教学工作年度自评。
2.教学管理部门和各系(部)要认真对照相关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工作中有章不依、有规不循的现象。
3.教学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试卷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做好命题规范与命题质量的审查工作。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上一条:关于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 “质量工程” 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