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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10〕45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2010年12月20日下发的《关于质量工程相关材料报送的通知》要求,学院将开展“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的项目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年度检查的项目范围
2008-2009年立项的院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见教务处下载中心),主要包括重点学科、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实验实训中心、精品课程、教学研究项目,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奖、教学成果奖。
(二)检查主要内容
1.质量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坛新秀奖获得者提供本人教学实践的新体会、新成果及在课堂教学、教学科研中的示范作用,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提供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情况。
2.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亮点与和特色。在课程建设领域,可从服务社会需求的新课程开发、教学名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示范教学、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改革上寻找亮点;在支撑学科专业建设方面,可从为区域经济培养紧缺人才的新学科专业设置,与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相一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通过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支撑地方主导产业等方面寻找亮点;在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方面,可从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各类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寻找亮点,等等。
3.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效分析。单个项目建设成效分析要放在提高本系(部)、学院教学质量的大背景下进行价值判断,主要包括(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社会方面的成效。(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效。(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的成效。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的成效。(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成效。
二、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25日前对项目完成情况、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亮点与和特色及整体效果进行逐项自查,并撰写《年度进展报告》。
(二)各项目所在相关单位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进行审核,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统一于12月27日前将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陆学莉,电话:3675975)。
(三)本次项目年度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项目所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督导,确保本单位质量工程年检工作顺利完成;各项目负责人抓紧落实,认真撰写《年度进展报告》,按时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报告中的数据准确无误,亮点与特色真实具体,建设成效分析言简意赅。
(四)学院于12月30日前对各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年度检查,形成学院《质量工程年度报告》,上报安徽省教育厅接受年检,并公布进展良好的项目名单,对项目年度建设效果较差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对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项目将于下年度暂停核拨项目经费。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教学规范月”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