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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09〕21号
各系:
2009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本年度我院新增普通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在新专业的申报过程中,各系应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所申报专业应与现有的专业有一定的相关性,具有较好就业前景和发展前景。
(二)申报专业须符合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重点申报有学科专业基础的工科专业和应用型专业。
二、注意事项
(一)新申报专业主要指目录内非从严控制的本科专业;申报目录外本科专业,需由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并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从严控制专业主要包括四类: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文件中明确规定作为从严控制的本科专业;全省同类专业布点数和在校生数明显偏多,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明显偏低,省教育厅拟作为从严控制的本科专业;非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内的本科专业;专业开办条件明显不足的本科专业。
(二)请各系在申报前认真学习《2008年安徽省高校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分析表》(http://www.ahgj.gov.cn/news/list.asp?news_id=178),了解我省专业分布情况、未布点本科专业及省教育厅拟作为从严控制的本科专业等方面详细信息。
(三)请各系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论证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精心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按要求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http://61.132.134.90/jwc/news/view.asp?id=332)。
(四)请各系于7月15日前将1份由3名以上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签名的专业论证意见和申请表初稿(纸质版1份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上一条:教务处领导班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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