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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2009〕21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09〕34号)要求,现将2009年精品课程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立项及遴选省级项目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据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实验区和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条件(见《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网址:http://www.ahgj.gov.cn/news/list.asp?news_id=268)。
二、申报材料
(一)各教学单位推荐报告(纸质版一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各教学单位应紧扣本单位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需要,统筹确定申报项目,整体撰写推荐报告并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推荐报告需说明申报项目的理由、具备的条件和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及保障措施等。(申报项目汇总表附后)
(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请项目申报人认真对照项目申报要求,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填写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
(一)各教学单位于2009年6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系(部)推荐报告和申报项目汇总表集中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二)学院将于6月28日前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院级立项名单,并遴选出6门“精品课程”和2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实验区”作为学院推荐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三)被确定为学院推荐的省级项目于7月15日前由教务处和项目申报人共同完成“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网报工作。其中“精品课程”项目所需课堂教学录像由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安排。
各教学单位要广泛动员,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加强对本次申报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使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成为提升办学内涵、积累优势、培育办学特色的重要环节。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
2.2009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项目汇总表
合肥师范学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09年新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非毕业班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