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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09年精品课程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实验区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编辑:  核稿:    时间:2009-06-10  点击: 次

院教〔2009〕21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09〕34号)要求,现将2009年精品课程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立项及遴选省级项目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据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实验区和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条件(见《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网址:http://www.ahgj.gov.cn/news/list.asp?news_id=268)。

二、申报材料

(一)各教学单位推荐报告(纸质版一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各教学单位应紧扣本单位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需要,统筹确定申报项目,整体撰写推荐报告并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推荐报告需说明申报项目的理由、具备的条件和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及保障措施等。(申报项目汇总表附后)

(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请项目申报人认真对照项目申报要求,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填写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

(一)各教学单位于2009年6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系(部)推荐报告和申报项目汇总表集中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二)学院将于6月28日前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院级立项名单,并遴选出6门“精品课程”和2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实验区”作为学院推荐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三)被确定为学院推荐的省级项目于7月15日前由教务处和项目申报人共同完成“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网报工作。其中“精品课程”项目所需课堂教学录像由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安排。

各教学单位要广泛动员,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加强对本次申报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使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成为提升办学内涵、积累优势、培育办学特色的重要环节。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

2.2009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项目汇总表

 

 

             合肥师范学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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