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要求,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推行公共体育艺术教育俱乐部制教学改革的意见》(皖教秘高〔2018〕60号)精神,结合我校“多维异步大学体育课程模式”改革成果,积极吸纳“俱乐部制”精神内涵,构建基于俱乐部制的“学、赛、测”(学练自主、竞赛引领、测评促进)一体化体育课程新体系,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大学体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学校大学体育教学质量。
一、俱乐部制改革目标
通过基于俱乐部制的“学、赛、测”(学练自主、竞赛引领、测评促进)一体化体育课程改革新体系构建与实施,在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群体竞赛、健康测试、体质评估、健康促进等体系中建立俱乐部制校本课程运行模式,有效推进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校园体育文化水平提升,努力实现大学体育俱乐部制课程改革效果突出,示范引领的目标。
二、俱乐部制改革基本原则
(一)坚持学练自主原则
本着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理念,课程围绕学生体质健康和科学健身为目的,以“测、评、促、控”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体系构建为杠杆,以项目俱乐部为组织单位,以课堂学习、竞赛锻炼、线上学习为手段,以俱乐部竞赛为引领,以学分获得为动力牵引,构建“五自主”课程模式(学生根据自身特长和爱好,自主选择运动项目,自主选择俱乐部,自主选择运动时间,自主选择学练方式,自主选择获得学分途径)。在此基础上,通过体系化竞赛活动实施,调动学生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专项化项目活动体验和价值认识,逐步提高运动技能,养成终身自觉锻炼的良好习惯。
(二)坚持竞赛引领原则
体育竞赛活动是促进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能力提高、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有效机制。课程实施中以项目俱乐部为组织单位,分年级设置个性化名称的俱乐部,以竞赛为引领,构建班级间、年级间、学院间、校际间俱乐部竞赛体系为平台,以加大体育赛事在课程体系中权重为杠杆(学生可以在所有竞赛中获得相应积分分),形成“一周一赛”、“多层多赛”、“赛事不断”的有效机制,实现“以赛促练、以赛促学、以赛促建”,形成良好体育俱乐部制课程文化氛围。
(三)坚持测评促进原则
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健康内容纳入体育课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落实体质健康测试结果与课程考核、学生评奖评优以及毕业等相关规定要求(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测试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通过“大学生科学健身服务系统”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进行评估分析,提出促进体质健康的个性化健身方案,通过手机APP对学生健身情况进行干预、监控和反馈,实现“测、评、促、控”的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体系,调动学生科学健身的积极性,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三、俱乐部管理模式与组织架构
学校成立“合肥师范学院体育课程俱乐部管理中心”(简称“中心”)。各单项俱乐部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独立地开展教学、训练、比赛等活动。
体育课程俱乐部管理中心:由体育科学学院、教务处、团委、学生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统一管理、指导各俱乐部开展俱乐部相关活动。学校教学副院长任主任,体育学院、教务处、团委、学生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体育学院、教务处、团委、学生处等单位相关人员和各二级学院副院长任委员。
俱乐部:学校拟开设篮球俱乐部、排球俱乐部、足球俱乐部、乒乓球俱乐部、手球俱乐部、网球俱乐部、体育舞蹈俱乐部、健身啦啦操俱乐部、轮滑俱乐部、街舞俱乐部、跆拳道俱乐部、板羽球俱乐部、武术套路俱乐部、武术散打俱乐部、健身素质拓展俱乐部、康复保健俱乐部、体适能俱乐部等17个俱乐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体育教师可向“中心”申请成立新俱乐部。各俱乐部设主任一名(由体育教师担任,总体负责俱乐部活动,落实俱乐部组建、课程学习、训练、体质健康测试、大学生科学健身、考核成绩上报等),设宣传部、竞赛部、外联部、后勤部、培训部委员各一名(由学生担任)。
俱乐部成员:第1学期所有学生根据兴趣进入预备俱乐部,开展理论课程学习、体适能训练、专项技能培训等。第2学期学生根据学习、训练、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情况,选择进入正式俱乐部。对原有训练项目感兴趣、运动基础较好的学生成为本俱乐部正式成员,对原有训练项目不感兴趣、运动基础较好的学生可选择进入其他正式俱乐部;运动基础较差、体质健康测试不达标的学生自动进入体适能俱乐部;由于身体原因获得体质健康测试免测的学生(经校医院认定身体有伤残、慢性疾病或手术后恢复期内的学生,且须填写申请表)进入康复保健俱乐部,康复后经个人申请可进入其他体育俱乐部学习。第3、4学期学生可根据运动兴趣适当调整俱乐部(原则上不超过20%)。第5至8学期,学生原则上保留在第4学期所在俱乐部,自愿参加俱乐部相关活动,但须参加统一的体质健康测试。
俱乐部教练:由体育教师、外聘教师、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担任。
四、俱乐部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
(一)第1学期,所有学生根据兴趣进入预备俱乐部。通过“大学生健身服务系统”进行体育与健康理论知识学习,并通过理论测试;完成有氧健身跑168公里;参与专项技能训练和考核;完成体质健康测试;参加校际级别以上竞赛。完成必须学习任务且总积分不少于100积分,可获得1.0学分。
(二)第2学期,学生根据学习、训练、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情况,选择进入正式俱乐部。原有俱乐部正式成员,继续完成体育与健康理论知识学习、有氧健身跑168公里、体质健康测试等必须学习任务,选择性参与专项技能训练、俱乐部竞赛活动及各类体育运动会。体适能俱乐部成员,按照体适能俱乐部要求完成规定的体适能训练项目,体质健康测试达标。康复保健俱乐部成员,按照康复保健俱乐部学习计划,完成相应学习任务。完成必须学习任务且总积分不少于100积分,可获得1.0学分。
(三)第3、4学期,学生可以根据兴趣适当调整俱乐部,调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需调整俱乐部的学生在开学两周内向“中心”递交《合肥师范学院体育俱乐部选课申请表》,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调整。俱乐部活动内容与第二学期相同,4个学期须完成必须学习任务且总积分不少于400积分,可获得4.0学分。
(四)第5-8学期,学生原则上保留在第4学期的俱乐部。前4学期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第5,6学期可以继续参与积分,直到积满400分。所有学生可以自愿参与俱乐部竞赛等活动,竞赛成果可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认定其他课程学分(如专业素质拓展、实习见习等选修课程)。获得4.0个学分,且通过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标准方能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七、俱乐部教学评价
(一)学生评价
1、评价方式。采取过程性和终结性有机结合的评价方式进行。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体育理论水平、体能与运动技能、体育参与、课外体育锻炼以及体质健康水平等,具体依据《大学体育俱乐部制课程标准》和《大学体育俱乐部制课程积分认定标准》实施评价。
2、免测重修。俱乐部学生每年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体质测试成绩按30%比例纳入体育俱乐部学习评价中,总评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新。体质测试不及格者,直接认定该学期体育课成绩为不及格,必须重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参加测试者,须经所属学院、校医院和体育教学部同意,并办理相关免测或缓测手续。
3、积分管理。学生按照参与俱乐部活动的效果进行累计积分,每学期的多余积分可结余累计到下学期使用。学生必须服从俱乐部管理,均需参加该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除20积分,请假一次扣除10积分。
4、成绩评定。校级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按优秀等次积分,一等奖中50%优秀积100分、30%良好积90分、其它积85分;二等奖中30%优秀积80分、30%良好积75分、其它积70分、;三等奖中20%优秀积70分、30%良好积65分、其它积60分;各俱乐部针对学生参与俱乐部建设力度可以有10%以上60分、55分等级。比赛过程中担任组织者、裁判的按二等奖获得学分,表现突出的30%可以获得优秀等级。获得省级以上比赛一二三等奖按300、200、100积分。其他级别比赛参见《大学体育俱乐部制课程积分认定标准》。
5、成绩管理。考核结果由俱乐部主任负责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统一在教务管理系统上登录,成绩册由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后存档。选课信息与俱乐部班级不相符,学业成绩无效。
(二)教师、教练员评价
主要通过学生评教、同行专家听课评课、学生竞赛成绩、学生体质测试成绩等方面综合评价。
八、俱乐部活动基本形式
(一)第1学期,学生均进入预备俱乐部,新生正式上课后第一周开始选择预备俱乐部。
(二)预备俱乐部为普通教学班,人数为40人左右;体适能俱乐部和康复俱乐部,人数为40人左右;以竞赛为主的正式俱乐部,人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第1至4学期,学生每学期在校园里自主完成有氧健身跑168公里,以APP记数为准;每学期通过“大学生健身服务系统”自主完成体育与健康理论知识学习任务,以学习记录和考核成绩为准。
(四)体质测试,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完成。
(五)技能训练课,由体育教师担任教练。
(六)俱乐部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5次,由俱乐部相关委员组织。
(七)运动会、竞赛等活动,由体育老师,体育专业高级运动员担任教练。
(八)其他社会活动,由俱乐部主任负责组织。
(九)俱乐部上课时间按照各俱乐部课程实施方案执行,由“中心”统一管理和监控。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学校和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健全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体育文化氛围,提高体育工作认识。
(二)条件保障。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和器材投入力度,结合新校区建设,不断加大室内场馆建设力度和多功能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大学生科学健身服务系统”。
(三)师资培养。鼓励体育教师有计划进修培训,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拓展新的体育运动项目,培养发展新的体育俱乐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
(四)配套制度。修订完善《合肥师范学院体育训练竞赛管理办法》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评价标准》,切实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毕业、各学院学生体育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加大学生获奖奖励,将学生代表学院、学校参加校级、省级比赛并获奖为加分项,纳入综合测评总评分。提高学生参与校体育代表队训练热情,引领俱乐部发展。
十、其他
体育俱乐部制课程改革本着先试先行、有序推进策略,在2018级篮球、排球、乒乓球等3个项目进行俱乐部课程改革试点,其他项目逐步推进。
十一、本方案由体育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大学体育俱乐部制课程积分认定标准》
(校教〔2018〕43号)
上一条:合肥师范学院大学英语课程分类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下一条:公共艺术课程俱乐部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